网站备案申请或变更
所有对公众开放访问的网站与信息系统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网站与信息系统地址发生变更必须在规定时间履行备案变更手续;网站与信息系统撤销必须在规定时间履行备案注销手续。只对校内开放访问的网站与信息系统同样必须进行备案登记,以便于校内管理。
网站备案申请或变更
一、服务基本信息
服务提供部门:信息管理中心
服务描述:各二级单位将自己的网站(信息系统)到信息管理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服务对象:二级单位
服务启停时间:1年
联系方式:麦锡松老师 22327080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二、办理流程
联系各二级院系的安全员,取得相关的表格,按照样表填好后(填表过程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22327080)咨询麦老师),手机或电脑登陆学校企业微信,进入工作台→审批→信息中心业务申请/审批→其他事项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交文档等。